医药冷库,是制药厂、医院、药店、疾控中心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必备的医药产品仓储设施。在医药冷库工程建设中,除了需严格遵守普通冷库设备安装、调试、施工等相关的国家标准及施工图纸,比如《冷库设计规范》、《制冷设备、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、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等,还要遵守一些医药管理方面的规范,比如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》、《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》等。
下面欧亚小编就医药冷库方面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文件做简
医药冷库设施设备
经营冷藏、冷冻药品的医药冷库,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:
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,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;
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、显示、记录、调控、报警的设备;
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;
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,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;
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。
▲一体式变频风冷冷水机组
医药冷库工程温度控制要求:
库房空调或制冷系统在既定运行条件下,空载和满载温度分布测试结果应证明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;
应确定冷点和热点并在冷、热点设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;
应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。测量范围在0℃~40℃之间,温度的zui大允许误差为±0.5℃;测量范围在-25℃~0℃之间,温度的zui大允许误差为±1.0℃;
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与验证用温度记录仪的差值应在±1℃以内(冷冻库差值应在±2℃以内);
应证明导致任一测点超温的.短开门时间值大于规定值。
应证明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情况下的保温时限值大于规定值。
温度偏差、均匀度、波动度应不高于±3℃(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)。
冬季和夏季仓储设施的温度控制应符合上述要求。
医药冷库工程温度分布测试的布点原则:
特殊区域应布设温度监测点,包括空调或制冷设备回风位置、温度自动监测系统测点终端安装位置、门、窗、灯等位置;
温度监测点均应布设在货位上或货物可能存放的位置。